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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21年07月26日 10:15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1年7月2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眭国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区经济增速在全国较早扭负为正并持续回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全区经济平稳复苏向好。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投入141.2亿元,确保各地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出台工业稳增长“11条”、积极财政政策“28条”等系列政策措施,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支撑。全力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贴息撬动“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524.8亿元,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
  ——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就。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53.3亿元,支持全区剩余的2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18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有效支持我区“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建设。
  ——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区盘活使用存量资金880多亿元。自治区本级“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压减金额超过23亿元,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较2019年降低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财政支出总量6179.47亿元,增长5.6%,支出规模创历史新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全区民生支出达到4943.9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20亿元。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确保中央490多亿元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下沉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转移支付资金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制度,定期对账销号,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真实性,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发展。截至2021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金额237.46亿元,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104项。

  一、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延伸审计了19个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和43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20.30亿元(含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支出4971.2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2.37亿元(含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支出1414.53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9.19亿元、支出25.01亿元。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5.77亿元、支出804.18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58.9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进一步提升直达资金下达效率和使用效果,在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一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预算收入8928.48万元未能及时收缴财政国库;二是未严格要求有依托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68家单位完整编制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0.51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8个主管部门未将所属45户企业纳入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存在漏编现象。
  2.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够强。一是23个自治区本级追加预算项目年度执行率低于50%,当年形成结余4666万元,其中有7个项目年末支付金额为0元,涉及预算指标546万元;二是部分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低,要求在2020年6月前使用完的3个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截至2020年末仍有资金结余548.57万元。
  3.存量资金收回力度不够。一是审计抽查19个部门发现,6个部门在往来科目中隐藏可盘活的实有资金4060.95万元,9个部门和17家单位未按要求统筹盘活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9206.6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回50个部门和143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指标5345.27万元。
  4.“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需加强。一是2个部门和30家单位少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金额303.87万元;二是抽查19个部门发现,8个部门在年末突击向公务用车加油卡、公务用车ETC卡等储值卡充值178.30万元;三是3个部门和3家单位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年末提前向收款方或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396.09万元。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6个部门的8项中央、2项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7.77亿元未及时下达,最晚超过规定时间200天。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110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13个部门及所属191家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抽查预算资金90.76亿元,占应审计预算资金138.01亿元的65.76%。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有关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拨款预算118.39亿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08.10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1.30%,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3个部门和25家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61.49万元;2个部门和12家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924.06万元;4个部门和34家单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涉及金额4.17亿元;2个部门和4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涉及金额361.78万元;1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6398.86万元。
  2.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10个部门和13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1.77亿元;3个部门和7家单位决算数据不真实、不精准、不完整,涉及金额1221.12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3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6.63万元;18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申请调剂使用,涉及金额1606.52万元。
  4.资金使用不够规范。6个部门和1家单位存在年末突击花钱,无依据发放补贴或其他福利、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23.56万元;4个部门和3家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经费,涉及金额8902.79万元。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和19家单位存在账表不符、报账资料不齐全、未及时报账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9370.98万元;4个部门和5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5210.08万元;6个部门未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监督存在漏洞。
  6.自治区主管部门对分配到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到位。5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11亿元;1市8县2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审计日未支出,资金沉淀6184万元。
  (三)财政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关注了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绩效评价标准不够严谨。《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出、效益指标权重”设定,未达到中央有关政策中“原则上不低于60%”的要求。
  2.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审计抽查发现,3个绩效再评价报告对已停产项目效果指标给予高分,评价不客观、不真实;5个部门和18家单位52个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绩效目标实现效果不佳,涉及金额4.83亿元。
  3.财政绩效动态调整不够及时。9个部门未建立部门项目库;3个部门未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6个部门和6家单位21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完整、不细化,涉及金额8760.05万元;4个部门9个项目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涉及金额2.79亿元;1个部门1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结果不符。
  (四)延伸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通过“三级联动”审计方式延伸审计了市县部分财政管理重点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未及时盘活可统筹的财政资金。8市51县未按要求统筹盘活520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11.87亿元;4市50县未及时收缴571家单位应缴财政收入6.98亿元。
  2.部分市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市部分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500万元;4县部分项目财政资金结余较大,涉及金额24.40亿元;1市5县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63.12亿元;2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2.35亿元。
  3.部分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有扩大趋势。4市34县2020年末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比2019年末增加80.94亿元,其中1市20县连续两年增加62.01亿元。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14市106个县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现场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问题532个,涉及金额87.32亿元。截至2020年底,中央下达我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94.13亿元,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留少量资金外,其余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并已支出487.94亿元,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5市33县复工复产补贴、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惠企利民资金1.96亿元未能及时兑付给企业和个人。
  2.部分资金分配不规范。1市16县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207.92万元安排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欠款;3市27县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64亿元落实到具体项目,造成相关项目未能及时启动。
  3.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1市91县存在项目推进慢、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和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66.33亿元。
  审计中,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的原则,审计现场整改率达60%以上,经后续跟踪督促,2020年末审计整改率提升至97.18%。截至2021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各级各部门出台和完善制度机制77项,有效推动直达机制常态化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重大政策得到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就业优先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稳就业”、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安排专题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稳就业”财政补贴未能及时惠及企业。1市1县152户企业应享未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30.91万元;4县就业补助资金4460.80万元未及时使用。
  2.部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46户企业应享未享“六税两费”减半的税收优惠304.93万元;4市138户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应享未享增值税减免275.34万元;2县向企业多征土地增值税等税费1.22亿元;2市4县违规收取应减免的相关税费或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1.43亿元。
  3.部分市县和单位清欠任务未全面完成。2市2县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7690.33万元;2家单位、1市1县和2个市直部门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1.41亿元;1个部门、2家单位、5县和1个市直部门应退未退各类保证金8487.47万元。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5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后续扶持成效不佳。1县投资1925.30万元的3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或废弃;1县4个项目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带贫效果,涉及金额603.41万元;3县投资1.05亿元的6个产业项目未确定带贫机制或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
  (2)部分县政策措施落实不力。4县易地扶贫3228户搬迁户已搬迁入住超过两年未拆除旧房;4县存在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安置点周边道路未硬化、配套设施不完善情况,影响搬迁群众9197户。
  2.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我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以下简称“双高”)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有待加强。2县用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2351.74万元支付设计费等项目管理支出。
  (2)部分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2市3县6.83万亩“双高”基地被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用地占用;全区“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167.39万亩尚未开工建设;3县已建成的127个片区水利化项目未能实施灌溉作业;由分散经营户实施的564个片区65.13万亩水利化项目未发挥效益。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落实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2市12县存在部分镇级村级水源地水质监测未开展、部分入河排污不规范、部分水源地受污染等问题;2市8县存在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缓慢、部分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2市3县存在部分污染地块监管不力、部分污染治理规划滞后等问题。
  2.部分市县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严格。2市8县因管护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撂荒;2市9县土地整治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难以按期完成。
  3.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1市8县的部分污水处理存在项目推进缓慢、未正常运行、负荷率未达标等问题;2市7县的11.33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存在兑付率低、闲置、损失浪费等现象。
  (五)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三级联动”核查,并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统称直属企业)审计,关注了部分单位、直属企业和市县债务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逾期1年未能开工建设,涉及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1县1799.3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1年未使用。
  2.部分直属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2户直属企业下属2户企业亏损1.64亿元;5户直属企业因决策失误或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存在损失或潜在损失风险;7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存在对外担保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违规提供超股比超限额担保等问题。
  三、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实地走访14个市402个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下达三批次“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71个,总投资20816.27亿元,2020年全年推进项目410个,年度完成投资989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双百双新”项目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两高一剩”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项目117个,投资占比超过50%;产业项目与国家“三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衔接不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项目152个,占比不足35%。
  2.“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有待加强。37个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不足10%;33个项目企业实际投资和建设情况与项目申报(或企业备案)的内容有较大出入;22个投产项目达产率不高;7个被认定为开工的项目和3个被认定为竣工的项目实际未达开竣工标准;4个已竣工投产项目单独或包装成新项目申报“双百双新”建设项目。
  3.“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仅完成投资16.87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入重资产项目,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导向还未显现。
  4.“双百双新”项目要素保障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42个项目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服务匮乏等,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及项目的招商引资;120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因环境容量有限,部分项目相关环保措施暂时无法落实。
  (二)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10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或竣工决算)开展审计,涉及总投资561.9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6.32亿元;2个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3个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不到位。
  2.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7.21亿元;4个项目多计列结算价款、利息费用、待摊投资等2.28亿元。
  3.项目管理不够严谨。7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存在漏洞等问题,涉及金额3.25亿元;10个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存在设计变更审核不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9034.76万元。
  (三)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截至2021年4月30日,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显示181项科研项目已逾期未结题,涉及金额2.09亿元,个别项目逾期超过3年以上。
  2.部分资金拨付不规范。1个部门未经立项拨付科研项目资金3000万元、向未完成立项实施审批的57个项目支付广西自然科学基金1038万元、未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业务款项882.64万元。
  3.部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待加强。2家单位科研项目缺乏有效管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152.5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729个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后未及时办理结账手续,涉及金额1579.41万元。
  (四)利用国外贷援款审计情况。
  组织对1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开展审计,共审计单位78个,审查资金136.9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0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受阻等原因推进缓慢;3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3个项目未按年度计划使用外资,影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3个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涉及金额4405.54万元。
  (五)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18个部门、2个市及部分县政务数据“聚通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数据与网络安全防护薄弱。1市5县电子政务外网未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1市3县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网络线路方式不规范。
  2.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及应用改革序时进度与要求还有差距。自治区有关部门未按时建成“四转四改”政务信息化建设机制,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未全部完成。
  3.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力度有待加强。3个部门未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5个部门数据难以融合贯通应用;自治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未按时更新和审核时间过长。
  四、聚焦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4市14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2市3县6911.59万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以上;3县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和收回财政资金1173.07万元;3县主管部门违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取应减免的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619.95万元。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有待加强。3市5县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性住房1094套;6县216套公租房分配后闲置、170套未收租金。
  3.部分符合条件对象未能优先保障。1市3县符合条件的50户优抚对象、17户孤老病残人员未能获得优先保障。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13市49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4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38亿元未拨付到位;2市违规使用基金1.53亿元;5市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导致利息损失711.59万元;6市医疗保险基金40.59亿元银行存款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经集体决策确定存放机构。
  2.社保覆盖面不够完整。10市部分低保、特困、去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县27个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72名职工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5市部分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110家企业未获或少获得养老保险费减免108.51万元;2市10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未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20.98万元。
  4.保险基金支付不够规范。13市410人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向49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涉及金额417.96万元;11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多支付费用5201.88万元;13市56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300家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2402.82万元。
  (三)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9市40县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幼儿园普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县未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也未在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2.幼儿园师资力量配置不足。29县3590所幼儿园未按规定配足专任教师或保育员;5县1216所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存在小学教师兼任幼儿园教师情况,挤占义务教育师资资源。
  3.学前教育资金安排和使用不够规范。6县学前教育经费1.26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12县未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16亿元;1市4县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等财政专项资金6675.08万元超过2年未支出。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对23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6县相关工作统筹衔接不够到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440.35万元。
  2.部分卫生医疗资产闲置。17县66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金额7.01亿元;7县21所乡镇卫生院37件医疗设备闲置,涉及金额1794.87万元。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不规范。7县34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超过竣工期限未建成,涉及金额2.37亿元;5县31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涉及金额3.16亿元。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债务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24户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上述直属企业资产总额为19134.04亿元,负债总额为13248.31亿元,所有者权益5885.7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债务结构不够合理和部分债务资金成本较高。5户直属企业短期债务余额占比接近或超过50%;7户直属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成本7%以上的债务余额291.89亿元,占债务余额的3.73%;6户直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70%;4户直属企业未完成平均资产负债率降低2个百分点的管控目标。
  2.资产管理措施不够到位。2户直属企业及下属48户企业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9.5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金融类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盈利能力及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业务开展不够规范。4户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前尽职调查不够充分,投资后跟踪管理不够到位,导致委托贷款和投资未能收回、逾期、欠息。
  2.资产风险管控不够严。4户金融企业19.30亿元不良资产清收进度慢,制约经营效益的提升;2户金融企业向关联企业平价转让大额债权,真实资产质量状况无法体现;9户金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出租(借)处置资产不合规。4个部门和9家单位资产出租(借)处置不合规,涉及金额804.40万元;2家单位未及时收取铺面、房屋和场地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909.98万元。
  2.国有资产仍有闲置情况。4个部门和11家单位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128.32万元。
  3.国有资产信息不够实。2个部门未及时盘点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91.95万元;8个部门和3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52亿元;5个部门和5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涉及金额6572.53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了部分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资产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2市12县存在“毛地”出让、未批先征、土地闲置等问题;2市9县存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超量取水、违规占水养殖等问题;2市10县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无证或超范围砍伐林木等问题;2市12县存在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超控制指标开发等问题。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资金征管用不够规范。2市11县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土地复垦费等相关专项资金9705.16万元;1市9县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或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3亿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375条。2020年7月以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101份。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6起,涉及金额55.04亿元,493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公共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形成整改合力。自治区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开展实地跟踪调研,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审计厅坚持“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在督促整改、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审边促,提高审计即审即改率,加强审计整改现场检查和“回头看”,保证审计整改真实性。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职尽责,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机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计整改成效。
  截至今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除个别问题难以短期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今年审计发现问题,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于今年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工作措施,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三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腾减节约的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将部门和单位各类收入以及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等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推动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收回使用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三是压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三保”运行监管,严控市县财政暂付款规模,加快消化存量,提高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效果。
  (三)有效提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双百双新”政策吸引力,优化完善项目保障制度,更有针对性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切实将要素保障落实到位。细化项目入围标准,突出全区产业链延补导向,遴选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不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预算与规划的对接,保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提升前期工作效能。持续推进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全面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提升创新驱动资金效益。四是加大数字广西统筹建设力度,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部门对政务数据安全保障的责任,共同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统一、规范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资产。三是强化对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总体布局、投资运作、收益管理等的统筹约束,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四是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推动构建水、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确保在合理开发的同时,让有限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强资金、资源要素保障,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构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等现象。三是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推动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城镇小区配套园为辅助的普惠性资源供给体系,着力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四是合理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方向,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诚恳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十四五”广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初审:刘俊宇 二审:谢欣哲 主审:覃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