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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
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11月29日 16:36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7年11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2017年7月25日至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审计监督,加大整改问责力度”的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批转审计厅加紧研究办理。9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陈武主席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确保审计发现的各项问题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审计整改,通过整改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相关制度机制,稳步推进审计整改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收回违规资金,补缴财政收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截至2017年10月,已整改金额合计242.31亿元,占全部问题金额的82.2%。在审计查出的涉及预算收入未足额收缴、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医疗机构违规收费等62类问题中,已有43类整改完毕,另有19类得到部分整改;对涉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预算编制不细化、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规范等15类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予以纠正。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已结案7起,已立案待结10起,已处理相关涉案人员3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现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补助市县预算项目没有细化或制定具体分配办法问题。财政厅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了对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管理。一是印发《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7〕136号),明确要求相关区直部门补助市县项目支出要全部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对据实结算、应急类资金和预留配套中央项目资金等确实无法细化的,要提出具体细化分配办法,制定预算细化的计划和期限,否则原则上不得编列2018年预算。二是加大对部门预算草案审核力度,对区直部门未按要求细化补助市县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相关部门补充提出细化方案。三是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对审计查出的违规金额,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额度。
  (二)关于公务支出超预算问题。一是在2018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财政厅明确要求区直部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要细化到相应的经济分类科目。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对超预算指标支付“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用款计划进行拦截并退回整改,严控超预算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指标管理,自2018年起,对年初部门预算和执行中追加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指标,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全部按照经济分类末级科目进行细化和管理。下一步,财政厅将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区直部门公务支出超预算的金额,原则上全额扣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额度。
  (三)关于预算单位普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申报采购计划问题。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7〕200号),要求各采购单位重视政府采购计划报送时间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号)规定,凡纳入年初政府预算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必须在每年5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因特殊原因无法上报的,最迟在8月底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下一步,财政厅将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审计发现预算单位未及时上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金额,原则上按10%的比例对应扣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额度。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造成资金结转结余问题。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采取每月通报预算支出、领导约谈以及对执行进度慢和结余较大的项目核减下年度预算等措施,大力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已加快拨付使用结余资金9,095万元;对项目资金结余和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已配合财政厅收回32项项目资金6,683万元;其他剩余的结转结余资金主要属于工程项目尾款,待工程结算后将立即拨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对于不能按规定时限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向财政厅申请调整用于其他支出或统一收回财政,已整改金额合计7,576.74万元,剩余1,358.52万元已实施政府采购,预计今年12月底前可完成支出。
  (二)关于下属单位其他收入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问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卫生计生委幼儿园已将未编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87.49万元通过预算调整追加2017年度预算收支,中医学校、计生协会、血液中心和计生人才技术中心已将942.30万元其他收入编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已责成广西电视台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广西电视台成立了细化预算成本控制领导小组,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严格按规定细化预算项目。


  三、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贫困人员未能享受教育、医疗扶持政策问题。自治区扶贫办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相关县限期整改。田东县除36名学生因外出务工已不符合申请条件外,其余5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中高职学生已办理了雨露计划申请手续;马山县已对建档立卡贫困参合人员提高5%的住院报销比例,并将应补报销金额113.19万元全部拨付至627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银行账户。
  (二)关于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扶贫资助问题。相关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下发通知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退回补助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3个县违规发放的35.65万元资金已全部追回。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要求各市、县(区)及时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专项巡查。11个市、县(市、区)被挤占挪用套取的专项资金3.80亿元已退还原资金渠道,占应整改金额4.37亿元的86.8%。
  (二)关于侵占安居工程补助补贴及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崇左市、钦州市钦北区已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违规扣留的补助资金113.80万元已全部发放给受助对象。
  (三)关于违规分配安居住房问题。涉及的12个市、县已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家庭取消保障对象资格,属于违规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对象,采取措施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对于重复享受和不符合条件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下达清退通知要求清退住房,已完成整改金额540.14万元,占应整改金额1,009.40万元的53.5%。

 

  五、医疗基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11家医院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医用服务设施费用问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已责成相关医院进行了整改,有9家医院违规收取的费用155.44万元已全部退还患者或上缴国库,占应整改金额187.21万元的83%,其他两家医院违规收取的31.77万元费用,正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下达的《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进行公告及退款,公告期结束后无法退还的费用将上缴财政。针对收费管理存在的漏洞,相关医院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优化完善医院收费系统,并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诊疗项目和医用服务设施收费行为。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重大投资行为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核准问题。广西铁投集团已将投资房地产项目和期货市场等决策事项向自治区国资委进行了专项请示汇报,并对新开展业务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关于经营行为未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造成损失问题。广西铁投集团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原有钢材贸易业务全部暂停,不再就钢材品类开展新的贸易业务。同时,通过追加抵押物、增加担保、采取法律诉讼、资产保全等措施,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损失。下一步,将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关于下属公司存在国有资本潜在风险问题。广西铁投集团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请求对重大风险处置的协调与支持,并通过法律诉讼、坐实担保抵押、以资抵债获得优质资产、转让抵债资产等多种措施开展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已完成盘活清收19.82亿元,正在通过法律诉讼追收5,750万元,其他资金正在积极组织盘活清收中。


  七、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项目资本金、建设资金、项目借款未能足额到位问题。对于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项目未到位的5.31亿元资本金,经广西交投集团积极与相关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进行协商沟通,已新到位资金2.2亿元。下一步,广西交投集团将持续与有关地市沟通协商,促进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对于梧州外环高速公路未到位的3.37亿元融资资金,广西交投集团与责任方西部中大公司进行了协商沟通,西部中大公司应承担的融资资金已全部足额到位,并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3,810万元。
  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纠正,还有一些问题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尚未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加大后续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强化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领域审计整改效果回访,促进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改革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