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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4月10日 11:43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8年3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同时指出了当前存在后续扶持不够到位、拆旧复垦工作缓慢、政策需要衔接配套等问题,并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八包”责任制,继续高位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搬迁对象的精准问题,尽快部署今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时完善搬迁后续扶持、安置点管理有关政策,以及因搬迁人口规模、结构和一些政策调整带来的遗留问题的处置办法。加强群众工作,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适当充实扶贫搬迁工作力量,为扶贫搬迁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研究下达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将全年目标分解落实到移民搬迁工作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逐级细化分解到市、县(市、区),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论证,科学规划,把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结合起来,安置点要规避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要切实抓好中马产业园特色扶贫小镇建设。

  三、要积极做好整屯搬迁。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做认真细致的群众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把符合条件的村屯纳入搬迁范围,真正做到应纳尽纳、应搬尽搬。要科学规划贫困地区整屯搬迁安置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后续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把整屯搬迁安置点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示范小区。

  四、要加强后续扶持工作。要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一档”的要求,对搬迁到县城、产业园区、重点镇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创业就业培训,努力实现每个搬迁户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对搬迁到中心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逐户落实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加快集中安置点配套项目、配套产业建设,吸纳更多搬迁群众就业创业。

  五、要抓好安置点的管理。要抓紧建设和完善社区排污、医疗、商业、网络等配套设施和后续管理,及早发挥项目建设成效。建立健全集中安置点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建设和谐家园。做好搬迁户入住后的就业、收入、心态、习惯等评估,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协调解决好群众搬迁后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要加大拆旧复垦力度。每一个项目县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先易后难,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拆旧复垦或生态恢复工作。要加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力度,推动拆旧复垦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打消思想顾虑。要直接将拆除旧房的补助发放到群众手中,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中,要注意对古村落的保护。

  七、要抓好资金筹措管理。要积极筹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规范手续,加快易地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进一步明确后续扶持资金来源,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后续管理服务的资金投入。自治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资金筹措、管理的指导。要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八、要继续强化监督问责。要认真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展开专项治理。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拉网式全覆盖”大巡查。要坚持明查暗访和“红黑榜”制度、约谈制度、考评制度,充分运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监督成果,发现问题,震慑违规,改进工作。

 

 

初审:涂畅 二审:谢欣哲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