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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的汇总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3月30日 15:38      来源:广西人大网

  3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总体意见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有三大因素:一是国家政策的导向;二是科技人员及人员所在的科研院所、大学等机构的积极性;三是企业的积极性,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近期,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不少对科技人员技术成果转化的好政策。修订草案比原来的有进步,但对照三大因素,还没有太大的突破,特别是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体现。建议下一步结合广西实际,予以研究完善。

  二、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一)关于立法目的
  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条规定:“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修改为“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强化企业主体
  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项目主要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条表述不够全面,建议完善。
  (三)关于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条例修订草案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通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先考虑由企业自己创立的情形,建议修改为“……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或者与研究开发机构……”。
  (四)关于企业激励分配机制
  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采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其他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整套转化成果政策激励应覆盖到所有企业,而不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建议删除“国有企业”中的“国有”,并删除第二款。
  (五)关于科技成果收益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条规定:“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不上缴国库,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科技成果”“科学技术”“技术”三个用语不仅在本条,也在整个条例修订草案的不同的条文中出现,如无特殊的含义和指称,建议统一。
  (六)关于职称评定
  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贡献突出的可以破格评定、聘任。”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基础研究是无法转化为科技成果的,建议此条关于职称评定的规定应当限制在应用研究领域。
  (七)关于名词解释
  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管理服务人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名词解释中增加对“企业”的解释,即:本条例所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三、其他意见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研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土地供应问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1.由政府牵头,加大对“广西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力度。2.进一步完善科技配套。3.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注重吸引大学生,把广西培养的大学生留在广西。4.加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给人才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议建立科学的高校绩效工资等相关机制。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1.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调研,进一步深化社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认识。2.重点解决瓶颈问题。3.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投入。4.进一步加强转化载体的规划和建设。
  有列席会议的同志建议,增加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初审:李珊 二审:朱欢 主审:卢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