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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1月31日 11:4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8年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初审:韦宇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