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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10日 16:33      来源:常委会公报

(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进行换届选举。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欧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