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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7月19日 17:3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7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赵 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请予审议。


  一、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2011年至2015年,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精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重视和监督下,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辛勤努力,“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总的来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在推进广西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深化广西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发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召开了全区第八次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迅速启动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部署后,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了明确部署。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之中。五年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主任彭清华和自治区主席陈武率先垂范,多次深入调研解决有关问题。彭清华书记还在《法制日报》发表题为《行法制宣教之力筑法治广西之基》的署名文章,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建设,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督导考核激励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细则。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有力保障和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抓好学习宣传宪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一是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每年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2014年12月4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专题座谈会,彭清华书记作了关于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专题报告。还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电视访谈节目、“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大网站设立“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专栏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宪法常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各级各部门把宪法知识学习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工程,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培训和考试内容,推进宪法学习不断深入。二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项法律公布施行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大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知识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民族团结、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体公民系统地把握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效促进了重点对象普法的深入开展。按照“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党校和行政学院设置法治课、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效果。广泛推行“五五”普法期间我区在全国首创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13459个,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岗位职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六五”普法以来,全区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培训班1万多期,培训60多万人次。还开通覆盖所有干部职工的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同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任职、晋升的依据。南宁市实行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闭卷上机考试、公职人员失信惩戒等制度。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完善和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全区配备法治副校长15527名,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4个,举办学生模拟法庭1000多场次、感恩励志教育200多场次,广泛组织开展“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意识根植到青少年的内心,收到明显效果。五年来,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在中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对各省区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考核中,广西连续三年获得满分。三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率和影响力。结合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组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广泛组织发动法治宣传“大篷车”、“轻骑队”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五年来,全区举办法治讲座6.7万多场、受教育人数1800多万人次,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3.8万多个、受训人数830多万人,现场活动接受法律咨询340多万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万份,村“两委”干部、农村党员成为农村普法骨干力量,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健全和完善城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着力推进城镇法治宣传教育社区阵地建设,完善法律调解、援助、公证及相关涉法涉诉等法律事务延伸服务的工作机制。2012年,自治区政府在崇左市扶绥县开展全区“百万居民”文明交通行动现场会,有力推动了我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五年来,全区在城镇社区举办法治讲座2万多场、受教育人数200多万人次,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近1万个、受训人数100多万人次,有效改善了城市社区法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味。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法律服务八桂行”等一系列大型法治宣传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与重大项目、中小企业结成法律服务对子,宣传企业发展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有效促进了我区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和经济健康发展。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将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全面推进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建各类示范单位,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服务管理功能,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建设水平。要求干部职工每年每人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40个学时,组织好每年一度的普法考试,强化学习效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员工法治素质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围绕服务第一要务,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广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治宣传服务。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全面融入、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以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支点,以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为抓手,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资源和力量,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2012年以来,全区先后成立了南宁五象新区律师服务团等8个法律服务团,深入园区建设地及周边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有力地推动了一大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全区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五年来,全区有32个村委会(社区)、2个城市、12个县(市、区)分别被授予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荣誉称号,有80个村委会(社区)被授予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有力推进了广西法治建设。三是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纷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为工作内容的“一平台、六中心”建设,加大信访服务工作力度,改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千方百计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协调和推进力度,构建了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国土资源、房地产、消费领域、旅游景区等行业性、专业性的第三方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全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多万件,各级政府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一大批民事、刑事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围绕边疆巩固安宁和民族团结进步开展特色品牌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充分发挥崇左市和百色市靖西县作为全国普法工作联系点优势,积极探索和构建对外法治宣传的有效渠道和合作途径。在边境地区创办“大榕树法律讲堂”,创建“双语(国语和越语)法治宣传长廊”,开展“普法宣传进口岸”活动,实施“百村千屯大普法”、“法治文化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等边关普法工程,形成了具有特色鲜明的边关普法工作模式,推动了中越边境地区“法律联宣、纠纷联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五年来,在边境地区组织“法律进边关”活动112次、文艺演出53场、山歌比赛61次,中越边境地区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边民52万人次。另一方面,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在全区范围内上下联动组织一次声势浩大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五年来,全区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内容宣传板报5700多块,悬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内容标语、横幅2万多条,发放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内容宣传资料31万多份,使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形成理念、化为行动、取得成效。五是坚持融合发展,法治文化亮点纷呈。我区坚持将文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加以统筹谋划,融合发展,实现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的生动格局。深入探索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的模式,组织开展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部署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领、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五年来,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一是法治文化阵地集聚发展。综合运用统一规划、政府推动、示范引导、督查考核等手段,各地抓住城区改造、景观建设、文化功能设施升级、新农村建设等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我区共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37个,法治文化长廊672个,法治文化示范村(社区)1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20个,多层次、多领域、多类型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集群初步形成。二是文化产品形式多样。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创作了大量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作品,《远离赌博》、《法援温情》、《情与法》、《小鱼的贪婪》等多部不同类型的作品在全国法治动漫、短剧、微电影、书画、好新闻等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分获不同奖项,法治动漫、短剧、微电影等已成为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形式。三是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全区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普法大篷车”、“法治讲堂”“法治文化节”、“百场法治文化巡讲”、“百场法治电影放映”等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广受好评。培育和壮大基层法治文艺队伍,使其成为活跃基层法治文化的主力军,五年间各基层法治文艺团体共举行法治文艺演出8369场,为群众送上法治文化精神大餐。
  (五)坚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全区各级各部门着眼提高法治宣传实效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宣传模式,大胆探索创新,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为多样,途径更加宽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度,自治区司法厅与广西电视台联办了“法治最前线”栏目,在广西法治日报开辟了普法专栏,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共开办法治电视、广播栏目91个,创办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04个,实现了活动有阵地、报刊有文字、荧屏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的普法教育立体格局,夯实了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大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信息技术手段突破,截止2015年底,全区建有普法网站16个、普法微博20个、普法微信31个,手机客户端3个,实现了“指尖上普法”。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开创“五微”平台普法,“龙城普法”微信荣登全国“十大司法行政微信传播力排行榜”。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栏目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创新民生栏目”。新媒体技术运用创造了法治宣传教育新领域和新阵地,有效地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重点是建立普法考评检查机制,积极开展年度考评、中期督导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2013年,我区从区直、中直驻桂单位抽调人员组成15个工作组,到全区14个市和部分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指导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国普法办和我区分别通报表扬了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5年9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由省级领导带队,组成14个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全区14个市和部分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走访了100多个基层单位和部门,召开了90多场座谈会,发放了2000多份调查问卷,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情况。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区有3个城市、14个县(市、区)、14个单位、4个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被表彰,2人评为全国普法模范个人,29人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5人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五”普法期间,我区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打造出了一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和品牌,走出了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归结起来,主要经验和体会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共识力量,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新成绩,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经济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主战场,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检验法治进步,以法治进步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深化依法治理领域,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广西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色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力源泉。
  在充分肯定“六五”普法期间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应付了事的现象,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地方、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明显,整体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普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有的地方、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今后五年,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和自治区人大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服务我区“三大定位”、“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促进全社会深刻认识和充分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组织宣讲《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增强我区各族干部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使命感。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促进宪法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根本遵循。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我区地方性法规。广泛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依法行政、市场经济、文化教育、公共管理服务、民族宗教、国防国安、诉讼信访等领域法律法规,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我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的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责任追究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阵地、作品、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发展格局,打造我区城乡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体系,努力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方式。促进法治文化传播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边疆和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艺术精品,扩大法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启迪、熏陶作用,努力推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和“信仰法律”升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我区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发扬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使守法重德成为公民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八)开展对外法治宣传。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窗口,立足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衔接“一带一路”、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入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加强我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我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发挥法治宣传引领、示范作用,树立法治形象、传播法治理念、增进国际友谊,为巩固我区边境地区安全安宁、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初审:李欣颖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