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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广西法治建设系列谈(二)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1月05日 10:05      来源:广西日报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对我们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政府作出了明确界定,为如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和基本遵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政府是执法主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行政机关要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做到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各级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并尽职尽责。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关键要树立法治思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领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这与政府部门的法制观念不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有关。四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一大考验。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祛除头脑中与法治政府理念相背离的思想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选择法治手段,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用法治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用法治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把一切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上来。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制度是重要保障。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等等。这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要成为现实,关键要落到实处,让制度成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硬约束严要求,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筑就一道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的防火墙。

 

  当前,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让一切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开展,让一切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评论员)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